酷熱天氣與警告

近日天氣酷熱,大暑當日更有市民因中暑而死亡,但天文台並無發出酷熱天氣警告,究竟是誰的責任?

天文台的天氣報告術語中,酷熱是指氣溫達33度或以上。為提醒市民酷熱天氣對健康的危險,天文台於2000年設立酷熱天氣警告,但並無公佈發出警告的指標,而過去當天文台氣溫超過33度時天文台便發出警告,因此對警告有認識的市民便將33度作為「約定俗成」的指標。可是踏入2007年,這個約定俗成的指標似乎不再適用。即使天文台氣溫超過33度(例如在6月4、20、22-24、26日及7月7-9、22日),天文台也沒有發出警告。

除氣溫外,酷熱天氣下的相對濕度及風力對人也有影響,相對濕度較低或風力較大時,汗水較易蒸發,體溫調節較易,對健康的危險性較低。美國是酷熱天氣影響的地區,國家氣象局利用氣溫及相對濕度制定酷熱指數(heat index),反映人在某氣溫及相對濕度條件下感受到的溫度,當指數超過40度時便可能對健康造成危險。

天文台近年亦致力研究類似的指數,並在國際氣象刊物中公開研究結果。根據研究報告,天文台利用氣溫、相對濕度及風速制定淨有效溫度(net effective temperature),當溫度達29度以上便考慮發出酷熱天氣警告。

大暑當日有市民因中暑而死亡,天文台表示當日天氣條件未達到發出警告的指標,因此未有發出警告(當日天文台最高氣溫只有32.8度)。至於指標是33度,還是如研究報告中所述,或另有其他指標,天文台以「相當複雜」為理由沒有公佈。但假如天氣條件未達指標仍然有市民中暑死亡,這個指標的有效性就值得商榷。

香港夏季天氣炎熱,市民戶外工作或活動時需留意體溫及體力消耗,避免長時間曝曬及適當補充水份,這是任何時候都要注意的。如果只依賴天文台發出酷熱天氣警告來做預防措施,便失去了主動性,後果更可能是賠上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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