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冷天氣警告的小統計

天文台的天氣術語中,氣溫12度或以下稱為寒冷,氣溫7度或以下稱為嚴寒。

天文台的寒冷天氣警告於1999年12月制定,當預料市區氣溫(通常參考天文台)降至12度或以下時就會發出。警告旨在提醒公眾寒冷天氣可能影響健康,也是民政事務署開放避寒中心的一個指標。截止昨日,天文台共發出了143次寒冷天氣警告,持續時間最長及最短的十位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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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一:持續時間最長及最短的寒冷天氣警告(來源:香港天文台)

由於天氣警告的發出帶有人為因素,因此發出及取消時間並非絕對科學,亦有機會出現虛報(氣溫沒有低於12度)或漏報(氣溫低於12度但沒有警告)的情況。如要統計香港的寒冷天氣,應以天文台的寒冷日數為準。(可參考 Patreon 文章:拉尼娜對香港冬季氣溫的影響

大家可能留意,寒冷天氣警告多在下午4至5時發出。在這143次寒冷天氣警告中,有99次(佔總數69%)在下午4至5時發出,而當中更有69次(佔總數48%)在下午4時20分發出。這是預期冷空氣將於晚間影響香港,翌日早上天氣寒冷。假如冷空氣在日間影響香港,天文台可能在早上才發出寒冷天氣警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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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二:寒冷天氣警告發出時間統計(來源:香港天文台)

由於冬季新界氣溫比市區為低,而寒冷天氣警告參考市區氣溫,因此警告發出時新界氣溫可能已低於12度,市民應主動參考天文台分區天氣,了解身處地區氣溫並做好保暖措施(特別是頭部及四肢,室溫應超過20度),不要依賴警告。

另一方面,當冷空氣逐漸減弱,市區氣溫回升至12度以上但新界仍然寒冷時,寒冷天氣警告或會持續一段時間才取消。就像熱帶氣旋遠離後天文台由三號風球改發一號風球一樣。